伊某和王某于1996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8年8月生育一子王某某,后因为性格不合,双方于2007年6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明确非婚生子王某某随父亲王某生活。但是争得了子女抚养权的王某一直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自己因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法律惩处,至今仍被关押在羁押场所。失去父亲管教的王某某也从此开始流落街头,直到公安机关将一个人在街上的游荡的王某某送至其所在村委,作为母亲的尹某得知情况后一纸诉状诉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变更王某某的抚养关系。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