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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审理一特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
    10月15日至17日,新北区法院刑庭连续三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新北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民、陈晓星、陈左平等11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六项罪名。开庭第一天,有六十余名社会公众旁听本案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陈民以被告人陈晓星、蒋星、陈左平、陈贺、金建刚、蒋拥军为固定的骨干成员,纠集被告人祁钢、周文斌、陈龙、封密、景明辉(另案处理)等人,在本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垄断合金灰收购市场、为他人非法讨要债务等手段非法敛取钱财,用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该组织在被告人陈民领导下,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放火、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被告人陈民为控制西夏墅合金灰收购市场、非法讨要债务、逞强好胜,通过指使组织成员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在他人家门口或厂门口涂刷威胁性、侮辱性语言进行违法活动。该组织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西夏墅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通过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庭审,彰显刑事审判工作对严重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表明司法机关严肃社会风气、保障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经过三天的庭审,该案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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