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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威慑惩犯罪 刑事和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11-16浏览次数:
   11月9日,新北区法院刑庭开庭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武某与被害人杜系同一乡镇外出打工的老乡,平日里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今年初,在饭桌上,因被告人武某酒后失态冲着被害人杜系口吐脏话,被害人杜某遂操起酒瓶砸掉被告人武某半颗门牙。后被告人武某在商店买水果刀至其老乡家,再次与被害人杜某发生争吵并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武某持刀捅伤被害人杜某。被告人武某见状酒醒,与其他老乡将被害人杜某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被害人杜某伤势系重伤。被告人武某归案后,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杜某经济损失。经征求双方意见,我院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庭上,被告人武某就自己的行为向被害人杜某深刻致歉。被害人杜某当场原谅武某的过错,并请求法院给予武某缓刑处理。经我院主持,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综合被告人武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被害人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法庭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被害人杜某考虑武某在常州举目无亲,无人照顾的情况,表示要亲自和其他老乡一起去看守所接即将释放的武某回家。双方当事人尽释前嫌,和好如初的情形让法庭内的所有人都为之感慨。刑罚无情人有情。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让人们看到的不仅是刑事法律的威慑作用,更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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