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大队积极有效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
为积极响应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规范警队执法行为,强化警队保障与安保机制,促进警队警务规范、有序、科学发展。法警大队于4月20日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按照省高院(2012)367号电传精神,从教育学习、查摆问题、完善规范、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突出活动开展的四项工作,有针对性的动员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细致、全面贯彻落实活动精神,深入理解警务规范是新形势下对警务保障与安保工作的迫切要求,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司法警察核心价值观实践的具体要求。以创新执法理念,搞好活动,提高保障工作标准,增强科学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大队警务活动的规范化,实现警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规范化进程,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推动意义。
二是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大队针对司法安全保障严峻复杂、刑事警务保障日益繁重、各项教育活动濒临呈现、工学矛盾十分突出的特点,采取不等不靠的做法,警队班子先行理解领会,共讨谋划警队《关于开展警务规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向院党组汇报,取得支持。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做法形式,将空隙的时间、学习的内容、阶段的任务、实现的目标以及活动的具体要求,步实规划,化解干警厌战心态。实行工作在活动中,活动渗透工作中,有机地与其他教育活动相结合。
三是紧抠细节,规范执法。在活动中,采取边学、边改、边规范、边提高的方式,促使活动生效。第一、认真做好警务准备,提高警员备战意识。第二、整体行动上统一指挥、严密合作、配合上无缝对接,杜绝粗枝大叶、疏于防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待每次行动。第三、个人能力上全面提高,发挥“优秀教练员”优势,加强训练,从规范刑事保障程序和安检程序入手,查找个人缺点、改造细节问题、夯实基础,做到人人规范化执法。第四、及时点评警务安全保障,做好警务规范总结。
四是精心组织,有效落实。法院成立警务规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亲自挂帅,政委部署实施,大队长具体督办;警队设立活动办公室,具体落实活动实施精神,提出规范化、合理化的意见,建立健全警务规范、警务保障工作体系。实现三大效果:其一、大队全面推行警务工作程序,强化警务准备、警务实施、警务总结三大流程的规范。其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警务管理体系,实行大队两级管理,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其三、强化警务作风,务实工作作风,确保警务作风雷厉风行;政令、警令不折不扣;警容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保障优质呈现,坚决督促查改不规范行为,切实保证活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