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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法庭正式成为孟河镇综治委成员单位 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

    在近日召开的孟河镇政法工作会议上,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同时孟河人民法庭也正式成为成员单位。
    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机构,主要履行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等;加强对社会管理重要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政策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平安孟河建设;办理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设有9个领导小组,法庭是其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安工作、政策法规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等5个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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