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本院要闻>>本院要闻>>内容
新北法院迅速贯彻省高院精神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重新任命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9浏览次数: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人民陪审员重新任命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高法【2012】205号)文件,新北法院迅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本院人民陪审员的重新任命工作,专门制定方案、征求本人意见、组织审查考核、提请人大任命,6月11日上午,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对5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重新任命,顺利完成省高院要求对人民陪审员重新任命的工作任务,确保了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与区人大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健康发展。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