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庭组织学习《新刑诉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7-26浏览次数:
6月7日下午,我院少年庭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学习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会议由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君泽专委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蔡溦审判长就新刑诉法修改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
蔡溦审判长主要从人权保障、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八个方面着手,就人民法院在新刑诉法实行可能遇到的困难、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详略结合的解读。
会后,少年庭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刑诉法,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新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少年庭将利用不到半年的时间,理解好、掌握好新刑诉法的精神,做好六个“进一步”: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意识、进一步强化证据裁判意识、进一步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为修订后刑诉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打下基础,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