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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讨论确定发改案件质量等次 发布时间:2012-08-27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全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创优案件质量的评查机制,推动全院案件质量的提升,新北法院于7月24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会议,对今年上半年被改发的17件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等次确定。会上,审委会委员听取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该17件案件进行的评查情况及评查分析的汇报及提出的案件质量等次的评定建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对被评查案件的改发情况作了说明,提出了案件质量等次的建议和理由。审委会委员对被评查的17件案件如何确定质量等次分别进行了发言,形成了对该17件案件的质量等次评定的统一意见。最后,吴建国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庭审技能的培训,重视以老带新、集体通案等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各部门要重视新任审判人员的庭前准备工作,进行必要的抽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庭内学习制度,加强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上级法院新规定的学习,加快法律知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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