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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三个“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9-20浏览次数:

    9月18日上午十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上海、福建、广东、贵州高院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益做法。最高院沈德咏副院长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司法宣传环境。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新北法院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一、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一是摒弃“两张皮”,开拓宣传工作新思路。把宣传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宣传工作“假大空”和脱离实际。二是树立“三意识”,扩宽宣传工作新视野。在宣传工作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适应法院宣传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三是转变“五作风”,提升宣传工作新境界。切实转变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冷、硬、横、推、躲”作风,主动对接媒体、公众,从单向宣传转向互动宣传。
    二、科学谋划布局,进一步争取工作主动
    一是关注预判热点,提前确定宣传预案。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热点,精心制定阶段性宣传目标任务,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二是抓管理促宣传,积极整合宣传素材。切实完善新闻素材采编上报制度,着力从审执一线发掘素材,通过多方面整合文字材料和图片内容,确保宣传贴近群众。三是抓机制促联动,完善舆情监测掌控。努力构建立体化的联动机制,促进舆论引导与审执工作的无缝链接,形成宣传工作合力,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三、创新工作手段,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一是与媒体实时联动,准确把握报道时机。主动对接各大媒体,积极争取支持,提前关注媒体的报道主题和关注热点,及时、准确地提供宣传素材。二是深入挖掘特色工作和宣传亮点。深入挖掘审执一线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上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以品牌培树带动新闻宣传。三是稳妥有序地开展舆情引导工作。切实发挥网评员的宣传引导作用,时刻关注舆情动态,有效研判应对,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舆情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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