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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机制 破解知产保护瓶颈 发布时间:2012-11-09浏览次数:

    常州高新区法院是常州市最早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层法院。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高新法院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努力打破现实瓶颈。
    一、 直面矛盾求突破
     “法律的生命源于经验”,经过多年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的洗礼,高新法院发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存在着四大矛盾急需破解。
    一是审判流程部门分工与知识产权纠纷审理专业化的矛盾。法院司法工作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内部分工,立、审、执部门各司其职。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专业性越来越明显。这就使得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与立案部门和执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变得更为重要而迫切。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与司法、行政处理统一性的矛盾。对于相同的知识产权纠纷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权利人的多种救济途径,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并行,而二部门进行认定依据的法律和法规不尽相同,极可能造成结论向左的后果。
    三是事前预防模糊性与事后救济非公开性的矛盾。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虽逐年加大,但因知识产权客体无形性的特点,权利边界的界定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十分困难。而知识产权纠纷多数案件均以调解撤诉结案,其司法审查过程并不具有公开性。
    四是审判业务专业性与社会需求广泛性的矛盾。司法审判决定了法官的核心工作必须是研究法律的正确适用,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较短,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能力、知识尚显不足,这一现状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官还必须通过调研、宣传、释明向纠纷的上下游延伸。
    二、 “四位一体”破瓶颈
    高新法院在总结历年知识产权司法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欲通过内部机制的完善,尽力破解上述矛盾。
    一是以“立、审、执”一体化,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建立立案庭、知识产权庭、执行局知识产权案件业务联系机制,并研究出台了区法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跨部门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司法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将“立、审、执”一体化理念确实贯彻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
    二是以“民、刑、行”一体化,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即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受理,进一步完善与其他司法机关及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而保证各部门认识的一致性、沟通的有效性、行动的协调性,尽力实现“双轨制”体制下的司法、执法统一性。
    三是以“诉前、诉中、诉后”一体化,打造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以“巡回审理”为基础,以“和谐共建”、“无讼建设”为抓手,以“企业沙龙”、“海归指导”为特色,打造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品牌。做到诉前有“平台”可化解;诉中有“平台”可调解;诉后有“平台”可开解。
    四是以“审、调、研、宣”一体化,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精英团队。从审判、调解、调研、宣传四个方面着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MISE”部门文化(慎思、明辨、素朴、致臻)八字精神为指引,创新培养知识产权司法精英团队,不断提高法官向审判业务的两端延伸服务的能力。
    三、 机制创新见成效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的建设过程中,高新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的防控能力、化解能力、审判能力、调研能力均有大幅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变化:
    一是纠纷处理更迅速。今年5月,法院受理了2起广东某文化公司诉常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侵害“喜羊羊”、“灰太狼”等9幅系列卡通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案件。立案之初,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就通过创意产业园的巡回审理平台与被告企业沟通、释明,通过数日法官调处,双方企业不仅就涉案作品侵权赔偿达成和解,同时就未进入诉讼的其他7件作品侵权赔偿事宜亦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当场执行到位。这2起案件在第一次开庭前即圆满解决,同时另外7起纠纷一并得以化解。
    二是横向沟通更顺畅。今年以来,法院与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多次就疑难复杂案件、刑事与民事衔接案件开展了交流座谈,同时就个案积极向市中院申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今年8月我院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受理了首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并于9月成功审结。法院还不断加强与科技局、工商分局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区法院与区科技局共同举办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及保护座谈会”,与市工商局共同举办了“常州市汽车配件行业商标知识培训”。通过沟通机制的常态化,职能单位间沟通的方式逐渐已由“面对面”转为“点对点”,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纵向交流更便利。今年以来,法院举办了“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创新,和谐共建”、“服务企业保障发展——孟河”等一系列座谈会,调研了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与保护需求,实现了司法机关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性互动。法院还先后与38家企业签订了“和谐共建”和“无讼企业”协议,把司法延伸服务的触角伸向企业需求的最前沿。
    四是队伍素质更全面。今年以来,高新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96件,结案96件,调解撤诉率达90%,结收案比达100%。完成《常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模式探究》等多篇调研报告。在今年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高新法院作了题为《正确处理商业维权案件,确保知产裁判标准统一》的专项审判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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