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作出新规定。为了明年顺利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提高法、检两院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新北区法院与新北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于简易案件集中审理的相关规定,是刑事案件审理方式的一项创新举措。简易案件集中审理,是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检察院指派专人审查,集中起诉,建议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由专人出庭支持公诉,法院指定专人集中开庭审理。审理时对不同案件被告人一并核实身份及基本情况,同时告知诉讼权利,集中宣读起诉书,分案进行法庭调查,集中辩论,同时宣判。
10月30日下午,新北区法院首次使用集中审理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盗窃案件。从开庭审理至宣判结束,前后不到一小时。集中审理方式,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案件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