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西夏墅镇政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对辖区的村镇道路桥梁进行修建,在微山湖路的修建过程中,杨建建等11户居民的住宅及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的厂房需要拆迁。经过有关部门工作后,杨建建等11户居民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拆迁。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因拆迁补偿金等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未能与拆迁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而拒绝签订协议。
杨建建等11户居民因及时腾空房屋交付拆迁,实际在外过度了近一年时间,有的子女无房结婚,有的家庭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有的人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杨建建等人多次到所在的村委、镇政府上访要说法,严重影响力政府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杨建建等11人来到法庭,以排除妨碍起诉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法庭收到材料后,及时到村委和镇政府以及实际施工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并及时召集杨建建等11人和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恽曙忠进行协商,促使恽曙忠在一个星期后将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交付拆迁,是这起群体性事件等到妥善化解。
孟河法庭快速、高效的工作节奏和忠诚为民的工作态度,收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