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为女索房 法官上门劝调
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
近日,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析产纠纷。
原告肖某与被告许某原是夫妻,双方之前已在我院调解离婚,婚生女许某随原告肖某共同生活。原告肖某与被告许某离婚时对于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处理,原告希望与被告协商处理,被告不予配合,故诉至我院。
经承办法官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时,原、被告分得拆迁房屋两套,但在离婚时因尚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故离婚案件中未对拆迁房屋进行分割。原告肖某是四川人,离婚后只得离开伤心地,回到四川老家。但是母亲总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原、被告的女儿已到读书年龄,肖某希望女儿可以接受好的教育,所以希望分得房产,为女儿的教育铺好路。承办法官感念原告作为母亲的无奈与难处,想到孩子应该接受好的教育,于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多次主动上门找到许某,做许某的思想工作。经实地了解,被告其中一套房屋是空着的,没有利用起来。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与许某协商,希望其可以多为女儿考虑,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开导与法律释明,许某主动承诺将空着的房屋转给原、被告共同的女儿。承办法官出具调解书后,许某及时主动协助肖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