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工程质难保,规范操作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
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常州某机房设备公司(反诉被告)诉被告上海某电气公司(反诉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争议对象是在俄罗斯和哥伦比亚建设的两个工程。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认为工程已结束,被告应按要求支付工程余款。而被告反诉原告主张要求赔偿其损失,认为该工程在未结束及存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常州设备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回国了,为此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类涉及境外争议对象的案件调查取证非常困难,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注意规范化的操作,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标准、国内人员境外证件办理责任、付款条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该案现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