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新条例 培养工作好习惯
发布时间:2013-03-06浏览次数:
201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同时废止了以前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为了更好的领会新条例的内容,执行好新条例的工作规范,增强警务警容工作作风。2月26日下午,法警大队组织了一次学习研讨会,提高了对新条例中提出司法警察的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新要求的履职认识,激活了法警自觉对照新条例履职的动力,增强了法警警务保障注重细节、保持高度责任感,将各种风险杜绝在起始点的履职责任意识。对此,大队长杨军同志提出培养六点良好习惯的要求: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快速高效完成工作,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熟练掌握电子办公,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注重团队敢挑重担。政委孙采贤同志在会上,结合警队开展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还要求全队警员能够按照新条例的学习,尽快投入新条例的规范状态,转变警务警容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完成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文明服务意识,加强和改进警队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监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作为全年工作的起始阶段,本次会议为全队警员指明了全年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各警员也积极做出响应,承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有求必应,出警必力,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