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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少年庭开出新年首张“反家暴罚单” 发布时间:2013-03-06浏览次数:
    2013年1月14日,新北法院少年庭在审理原告吴某某诉被告许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婚后感情较好,且被告一再请求不要离婚,遂依法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原、被告双方在庭审结束走出法庭大门时,却因为琐事发生争执,被告许某抬手就打了原告吴某某一下,致使原告吴某某鼻血直流。承办法官韩洲晶立即予以制止,让原告吴某某到医院就诊,并通知法警将被告许某予以扣留,进行训诫教育。经过教育,被告许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懊悔不已,表示今后决不再犯类似错误,并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家庭暴力行为,在对许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少年庭开出新年首张“反家暴罚单”,依法对许某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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