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民二庭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会议
发布时间:2013-04-15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件担保公司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并于4月9日在我院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破产管理人会议。会上,包庭长介绍了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破产管理人尽快入驻,开展工作。分管副院长宗院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1、管理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经济现状的不景气,将担保公司作为破产清算对象的第一案办理好;2、管理人要自觉履行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细致地开展工作,穷尽一切手段查清债务、追讨债权,确保对外债权最大程度的实现,保护债权人利益;3、要加强领导,管理人应及时向法院汇报进展,如遇问题,双方应加强沟通,多方协调,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有序进行。
通过此次会议,法院与管理人达成一致,争取共同努力,把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经得起组织,经得起债权人考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