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威严不容挑战
发布时间:2013-04-15浏览次数:2227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陈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1年8、9月间,被告人陈某向崔某、李某借款人民币210万元。因陈某未能如期归还借款,崔某、李某分别于2011年9月28日、2011年10月10日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及诉讼保全,法院分别于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12日对陈某经营的常州英吉利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15台机床予以查封。2011年11月11日,法院两份判决书分别判处陈某归还崔某、李某借款人民币209.45万元,两份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后,陈某未执行判决。2012年4、5月间,陈某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将查封的10张机床以人民币27.2万卖给袁某,致该判决无法执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受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