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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匪”下毒夺重金 发布时间:2013-05-31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黄某某(女)因犯抢劫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2年1月6日上午,被告人黄某某与魏某某在常州市新北区某饭店房间内,黄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含有氯硝安定成分的奶茶将被害人马某某迷
倒,后在魏某某的配合下,取得被害人马某某“劳力士”自动单历男表一块、铂950钻石男戒一只以及现金人民币3300苑,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1013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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