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乙与孙甲系上、下楼的邻居,因孙甲家房屋漏水一事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孙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维修好孙甲家的房屋漏水。
因孙乙迟迟未履行判决,孙甲遂向新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虽小,但关系民生,执行法官对案件非常重视,在召集孙甲、孙乙、社区及物业共同查勘现场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引发漏水的漏点,即孙乙家卫生间的马桶,为防止孙甲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执行法官作出了停止使用的决定。随后,为不影响被执行人孙乙的工作,承办人放弃休息日,反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了维修漏水的施工方及施工方案,并促成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正式施工后,施工方发现,引发孙甲家漏水的真正原因是孙甲家水管自身的问题,而不是孙乙家马桶漏水所致。而此时,孙乙为配合施工方查漏和修理,已将瓷砖、地板等悉数折除。
为防止矛盾扩大,修复邻里关系,维护司法权威,承办人利用“五一”假期立即深入实地,推心置腹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理、辨析情理,最终,孙甲、孙乙均被法院的诚意打动,孙甲表示修理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孙乙表示放弃要求孙甲赔偿其瓷砖、地板损失的主张。
这起纠纷的成功执行,体现了案件承办人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协调工作技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