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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惹纠纷 热心释明解疑惑 发布时间:2013-07-05浏览次数:
    从安徽来常的靳某某在春江镇灵桥村委开了一家小饭店,平时起早贪黑,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起色,客人也多起来了。但是房东的几句话,又让他闹起了心。
    房东蒋某某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了,也需要用这几间房子,蒋某某就要求靳某某搬出,这下靳某某急了,且不说好不容易做起来的生意,光装修就花了不少钱,这一搬不就全打了水漂,于是靳某某也打定主意,坚决不搬。这下两人可吵开了。蒋某某一怒之下把靳某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经过审查,发现两人没有签订合同,当时约定都说不清了,为了让两人的矛盾不再加深,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靳某某未签订合同,蒋某某有权收回房子,建议他另行联系附近的房屋。同时也做蒋某某的工作,毕竟人家有一定的投入,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最终在法官的释明下,双方解开了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靳某某一个月内搬出房屋,蒋某某免除了靳某某半年的房租。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解决了双方逐步激化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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