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河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欲通过对子女进行亲子鉴定来确定抚养关系的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
家住孟河现年64岁的刘某于1992年认识了当时年仅24岁的外来务工女子万某。刘某对年轻漂亮的万某产生好感,并在不懈努力下与万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双方便于1995年一起同居生活。在2002年,已经53岁的刘某惊喜地发现万某怀孕了。当年年底一名男婴的降生让二人的生活充满了滋味。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二人却发现儿子的智力好像低于同龄人,根本无法完成学业。由于刘某与万某缺乏有效沟通,近年来双方的矛盾也不断加剧。万某曾独自带孩子回老家生活过一段时间,而现在万某突然离家出走,对孩子也不闻不问。刘某遂产生孩子可能不是自己亲身骨肉的想法,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并由万某独自抚养孩子。
法庭立案人员在了解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后,及时安排人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人员予情于理的耐心调解下,万某终于忍不住委屈的泪水,而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莽撞,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