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发货的不付运费,收货的也不肯付运费,无奈的运输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讨要自己的血汗钱。近日,孟河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发货方与收货方两头扯皮拒付运费而引发矛盾的运输合同纠纷。
某物流公司于今年4月份承接了西夏墅某电力公司的设备运费业务,运费达三千余元。电力公司负责人告知该物流公司运费由收货方支付。但物流公司驾驶员在如约将设备送至对方客户后。收货客户却以已经将运费结算给了该电力公司为由而拒绝向运输方支付运费。而电力公司仍坚持驾驶员向收货方索取运费。在发货方与收货方两头扯皮的情况下,驾驶员为不影响其他工作,只得无奈空返。物流公司多次与电力公司负责人商讨运费支付问题,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该物流公司无奈只得将电力公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本起纠纷。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