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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动之以情,兄弟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3-07-05浏览次数:

    近期,我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原、被告系兄弟,其父在世时创办了一企业,在父亲去世后,兄弟二人为在企业中的利益之争反目,哥哥将弟弟告上法庭。本院受理后,法官详细审阅了案情,先后多次通知兄弟二人和老母亲到庭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母亲和兄弟二人互相取得了谅解,哥哥当即撤回了起诉,兄弟二人当场握手言和,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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