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本共用,相侵何太急
发布时间:2013-08-09浏览次数:
胡某与周某是新北区某小区同一楼层的邻居,自今年上半年开始,两家由于走道的使用问题产生纠纷,经社区、街道多次调解未果后,胡某向附设我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进行调解。胡某诉称,自己与周某两家相邻居住,两家共用一个走道。今年,周某在走道上擅自安装了防盗门和加装玻璃,直接影响了自己住房的通风和采光,该情况发生后,小区物业已经向周某发出整改通知,并上门做思想工作,在无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向新北区房管局、河海街道、街道城管办、阳关社区及警务办报告此事,但至今毫无进展。目前本案正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