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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商家用罂粟当底料揽生意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
2971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戴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商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戴某在其经营的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好德火锅店内,使用罂粟壳熬制火锅底料,并将该火锅底料出售给他人食用。经检测,该火锅底料中含吗啡成分。同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在好德火锅店厨房内查获疑似罂粟植物体44只,经检测符合罂粟性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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