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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首起涉公平竞争权行政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受理了常州某液化气公司诉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发改委”)撤销行政许可一案。2008年,苏州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向发改委等部门申请在钟楼区新闸行政区域内建设其储配站项目,发改委对该搬迁项目予以批复。常州某液化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新闸区域,其认为目前该地区若存在两家液化气公司,会造成供大于求,产能过剩的情况,发改委的批复严重违背了《常州市城市燃气规划(2004-2020年)》,应当予以撤销。本案目前正处于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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