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欠薪索要无着,法院干警巧妙执行
发布时间:2013-11-28浏览次数:6165
江某、丁某系外来务工人员,来常后在徐某处打工,不料结算时徐某总是今日推明日,不想支付工资。江某、丁某是老实人,工资被徐某拖了两年还没拿到。今年六月,两人来新北法院起诉徐某要求支付两人共计25500元的工资。徐某到庭后,承诺次月支付,三方和解结案。
调解履行期限到后,徐某仍未支付分文工资。江某、丁某遂向新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承办人张胥卓收到上述两案后,考虑到欠薪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处理迟缓会影响工人的生活,及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遂及时查询了徐某的财产。经查,徐某在省内各大银行的存款累计仅为217.25元,名下无车辆、公积金,只有一处房产用于居住。后承办人向徐某发出执行材料及传票,要求其到庭申报财产,及时履行义务。
传唤当天,徐某并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庭。承办人遂赶到徐某家里查找徐某,徐某见到法院干警后仍无付款意思。承办人一方面向其宣讲法律,劝其履行义务,否则将接受法律制裁,一方面通过交谈,观察徐某。徐某始终面无血色,说话有气无力,称自己有慢性病,现在无钱履行,要再等等。前期未按调解书履行,现在讲今后再履行,肯定也是骗骗人的。若按法律程序操作,对徐某的这种拒不履行的行为就应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但万一决定拘留后徐某确实有病导致不能收监,肯定会高涨徐某的士气,最终使这两个执行案件执行无望。此时,徐某的父母也在场,承办人决定就按徐某的意思来,定个履行时间较短的分期付款计划,同时做通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让两人为徐某的履行作担保。
分期履行第一期时间到后,徐某支付了1200元,仅为第一期的一半,第二期分文未付,果然,徐某还是不履行。承办人随即查询了其父母的财产,依法追加其父母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他们名下两套房产。徐某母亲收到法院相关裁定文书后,未有任何反应。承办人找到徐母,询问两套房子现由谁居住,徐母说面积小的一套子自己居住,大的一套由小儿子即徐某的弟弟一家居住,现在是小儿子的房产。承办人严厉告知:房产未过户,现仍为父母的财产,徐父母现为被执行人,若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理两人名下一套面积较小的房产,到时两老人只能住到两个儿子家去。徐母听后表示不同意法院处理其房产。承办人说,若其再不履行,江某、丁某肯定会向法院提出评估拍卖房产的申请,到时只能按法律规定处理,限其9月22日上午9点30分将执行款全部交至法院。徐母听后未表态,默默地走了。
2013年9月22日9点30分,新北法院大厅保安打电话给承办人称徐母上楼来缴款,半小时后,江某、丁某来法院领取了拖欠了两年工资,两人激动向承办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