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纷争无止境,商标纠纷风迭起
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
原告常州某化工公司与被告无锡某包装公司的产品,十年间双方就商标权纠纷提起多次诉讼,2007年原告合法取得“光辉”商标的使用权,被告在2009年生产光辉新一代产品,被常州中院判决侵权,2010年被告又以周铁光辉胶水经营部名义进行销售产品,原告再次起诉被告,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间隔一年多时间后,被告在其他类别上注册了与原告近似的商标“光辉时代”,销售了与原告类似的产品,双方就行业标准的差异性,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等问题,又再次在在常州市中院和多个区级法院进行审判认定。
现该案首先在我院进行审理,目前已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案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