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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扶弱者 司法传递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
    刘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交通事故造成刘某精神障碍八级伤残,右腕功能受损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肇事者李某另需支付刘某包括医疗费在内的损失34640.28元。因刘某行动不便,刘某母亲持判决书要求李某按判决支付赔偿款,李某开始时拒绝支付,后来同意支付刘某母亲15000元,但要求刘某母亲放弃余款,刘某母亲因刘某治病急需用钱,又因李某是安徽人,担心其一走了之,在未得到刘某的许可下,便无奈签下了放弃余款的协议。
    卧病在床的刘某得知情况后,愈发悲伤,委托其叔叔向我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李某支付剩余赔偿款19640.28元。承办人在接到案卷,了解案情后,当天就将被执行人信息输入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第二天承办人比往常早来半个小时,打开电脑一看,被执行人李某在我区魏村农行有13000元存款,承办人立即联系车队的郑军,赶往银行,尽管一路上雾霾严重,能见度很低,承办人还是在银行刚上班时就赶到了银行,最大可能地防止了被执行人李某转移存款,而且更让人高兴的是,经过现场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在该银行另外还有5万元的定期存款,承办人立即按申请标的19640.28进行了全额扣划,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刘某,让刘某安心养病。刘某听到消息后激动地对法官说,没想到自己头天申请执行,第二天法院就执行到位,感谢法院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他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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