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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积极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
     新北法院在荣获省高院颁发的“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单位”和“司法警察标准等级法院”等荣誉后,继续发扬争先创优的优良传统,积极响应省高院号召,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历时七个月、分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大力提升警队警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高效优化内部管理,出色履行警务职能,提高服务审判工作的质量,顺利通过了省高院法警总队的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深刻认识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
    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座谈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部署,是顺应“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具体反映,对于创新执法理念、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执法制度、提升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和提高执法公信力具有基础性的推动作用,有助于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因此,新北法院高度重视,将活动的开展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实施计划》,在统一思想、有效磋商的基础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级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和具体督办工作,严格落实实施计划,逐步推进阶段性安排,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活动要求,规范活动形式,确保活动成效。
    二、科学部署、加大力度,逐步有效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
    根据上级的宏观部署,结合警队工作实际,分动员部署、教育学习、查摆问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将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逐步推进、引向纵深,确保了活动开展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一是以宣传动员为先导,统一规范执法认识。在动员部署阶段,及时召开队务会议,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和实务性规则,传达领会上级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动员部署,以本院具体实施计划为蓝本,以“四个明确”,即学习内容明确、计划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明确、活动要求明确为主线,分步有序开展活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编写10期活动专刊,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积极向院党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具体做法,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使活动顺利向纵深发展。
    二是以理论学习为基础,改进规范执法作风。在教育学习阶段,采取集中辅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重点讲解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教育示范与对照检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激发和调动全体司法警察尤其是新警参与执法规范化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每周开展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记载、问题梳理、讨论分析、心得交流等方式,明确阶段性要求,深化学习成果。组织开展了“执法规范化”理论知识测试,督促学习进度、了解活动成效、夯实理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以边查边改为抓手,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在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坚持边查边改,逐步完善的思路,一方面健全警队工作网络化、警务台帐项目化等工作细则,完善警队领导勤务带班制、日常考勤制、请假销假等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自我检查和邀请政治处、监察室、刑庭、执行局、立案庭等相关部门帮助监督、查找和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出46项易发事故节点和薄弱环节,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共同把脉会诊,商讨解决措施,探讨形成了13条整改措施,强化了监督力度,规范了执法作风。
    四是以督查总结为支撑,促进规范执法水平。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方针,形成大队领导全面督查、中队领导跟踪督查、执勤警员单项督查相结合的模式,消除了警务保障工作盲点,确保警务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侧向到面,保证了警务工作的整体规范化。及时跟踪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视情适时开展“回头看”教育,确保活动实效。以阶段性目标为节点,跟进检查,以小结和总结为手段,寻找解决问题,总结积累经验,巩固活动成效,顺利通过了省法院关于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情况的检查验收。
    三、提质增效、争先进位,巩固强化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成效
     通过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警队精神得以提振,面貌为之焕新,各项工作完成“四个提升”。
    一是工作程序得到提升。经过活动统一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定岗定责、依责履职、相互配合、高效完成的良好形势。建立大队工作网络,实行二级考核机制、三级管理模式,从大队领导到中队长再到警员,每个人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呈现规范化工作格局。
    二是台帐建设得到提升。台帐管理在类别齐全、记载全面、手电结合、服务决策等方面顺利达标。将台帐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运用多种方法收集、整理、归档,形成系统。充分发挥台帐作用,为队伍建设发展,为争先创优服务。
    三是警务作风得到提升。警风提升在警容严整、携行统一、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方面得到较好体现。作风建设扎实有效,注重点滴细节,强化工作督查,规范警务保障实务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体警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审执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装备配备得到提升。主要体现为配齐用足、强化管理、责任到人、规范使用。警务装备建设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配齐配优装备。细化对装备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全力发挥装备作用,为警队执勤、训练、处突等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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