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受江苏省档案局委托,常州市档案局局长李传奇、省法院档案科科长李兴银等组成复查组,在常州中院张宏伟副院长、新北档案局孙永华局长等陪同下,到高新(新北)法院开展档案工作省五星级标准复查认定。高新(新北)法院吴建国院长、谈建华副院长等参加复查认定会议。
档案复查组认真听取了高新(新北)法院档案工作省五星级标准复查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院史陈列室、档案库房,检查了工作台帐和编研材料,进行了综合评议。复查组认为,新北法院自通过省特一级档案工作单位评定以来,在成绩面前不自满,自我加压,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价值,深度撰写编研材料,创新工作方法,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经过一致评定,高新(新北)法院顺利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单位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