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新北)法院召开新年工作动员会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
发布时间:2013-03-06浏览次数:
新年伊始,新北法院召开新年工作动员会,全面贯彻全省、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吴建国院长代表院党组对新年工作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改进工作作风是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和省法院七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对于法院工作的全面优质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提升工作质效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区域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树立司法公信新形象。
一是树立牢固的“事业心”。司法工作不仅仅是法院干警的职业,更是一项宏伟的事业。拥有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始终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就能保持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敢于和善于破解司法难题,不断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是形成强烈的“责任心”。强烈的责任心不仅要求法院干警对本职工作负责,更要对党的司法事业和人民群众负责。要继续发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保持敏锐的“预见性”。认真处理在审案件,做好涉诉矛盾排查工作,对敏感性、群体性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预判,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激化的案件制定化解方案,联合各方力量,做到“预防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
二、更加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新法院干警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依法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法治满意度。
一是诉讼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到位。继续按照“有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工作要求,完善“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各项职能,以创优促服务,倾力打造司法为民窗口,全方位、全角度提供司法便民服务。
二是息诉服判工作要进一步到位。着力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增强“大调解”工作合力,从源头减少涉诉纠纷。切实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在手案件的审理和法律释明工作,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三是法律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到位。创新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法制宣传,结合“常州法治大讲堂”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开展具有高新区特色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企业、乡村、社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法治满意度。
三、深入贯彻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能动服务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围绕“八项工程”、“八大重点”和高新区“围绕一条主线、主攻两大目标”的总体思路,加大对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在服务重点对象上下功夫。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走访调研,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三个无讼”品牌创建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源头。
二是在巡回审理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对于群众普遍关心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扩大社会影响面,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提高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进而树立普遍的法律权威。
三是在司法建议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分析研判,对于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均较强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提供决策参考,为创建“法治新区”、“平安新北”作出更大贡献。
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建国带领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到全院各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并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工作秩序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一一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