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石小明(化名)很垃圾的,你们实在是太辛苦了,这点钱请你们收下买水果吃吃。”当李某拿到法院转交的10000元补偿款时,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着感谢。“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多陪伴一下你女儿冰冰(化名),要多关心她。”新北法院少年庭谭韫争法官还是一如既往地耐心劝解。这次历经多年的保单利益纠纷,在少年庭法官诉后调解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李某与被告石小明原系夫妻, 2002年双方被上海法院判处解除婚姻关系,女儿冰冰与李某共同生活。因为婚姻的不幸,李某患上了精神疾病,并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的审结,只是双方矛盾纠纷的开始。在近十年的岁月里,李某为女儿的抚养费、财产纠纷、数次保单利益纠纷等,一直奔波于各地法院,以自己的方式誓与石小明争高下。2012年7月30日,李某又一次以女儿冰冰的名义将石小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保单利益。经审查,李某的诉请并无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但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和双方的矛盾程度,多次找被告石小明做工作。经耐心劝解,石小明终于同意补偿给原告10000元,并于2012年10月份暂存在法院。但李某却寸步不让,坚持要求对方支付50000元补偿款。在最后一次通知双方开庭时,由于冰冰系未成年人,母亲李某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案的法定代理李小某(李某妹妹)远在哈尔滨,不愿再来开庭,庭审无法继续,经法官解释,李某同意该案以原告未到庭视为撤诉进行结案。
虽然案件在法律上已经结束,但少年庭法官并未就此撒手不管,而是运用诉后调解机制,继续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庭领导先后三次找被告石小明谈心,要求其尽到父亲责任,真心关爱自己的女儿。特别是对于李某,基本上每周都会通电话,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李某多关心女儿,而不能为了报复前夫石小明而一直与其打官司。并要求李某注意自己的精神状态,建议其找心理医生进行治疗。李某听后就到上海医院治疗,还专门打电话给法官,说原来自己真的是精神上有问题,需要吃药呢。李某终于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的生活重心脱离了正常轨道,表示不愿意在保单利益上再与石小明纠缠不休,要回东北老家好好陪伴女儿冰冰。
最后,李某接受了法官关于此案的解释,同意接受石小明10000元的补偿款解决方案,一起积重难返的纠纷终于在少年庭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