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一位年近古稀的退休老人,家中经济困难,因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近几年多次向政府部门寻求解决,无果后于今年四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人社局做出的养老保险待遇行政审批。由于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且主要争议事实发生在近三十年前,因此调查具有相当难度。主审本案的靳小炎法官多次向王某了解案件事实,并就相关法律条文对老人耐心释明。在了解到王某的实际困难后,靳法官几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并向市人社局出具了相应的司法建议函。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就王某的养老金基数达成一致意见,老人也于近期申请撤诉。
2013年11月1日,王某携锦旗来到本院行政庭,并带上了自家种植的高粱粟赠与靳法官。对靳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案件最终的调解成果,老人再三表示感谢。老人说,虽然最终的处理结果与他最初的期望有出入,但法官为民办事的态度和热情认真的作风,给予了他充分受尊重的人格尊严,对此他也愿意接受调解结果,不再上访,安度晚年。从老人的笑容中,从这样一个看似寻常的个案中,或许我们可以真正感受到什么是“司法为民”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