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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法院:真情诠释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12-20浏览次数:

常州高新法院:真情诠释司法为民

 蔡剑群 王芳

      常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到司法为民实际行动上,用一个又一个利民、便民的爱心举动,不断拉近法官与群众距离,加深法官与群众感情,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司法为民不应是一句空话,我们全院106名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走基层,投入真情办实事,积极为群众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只有这样,群众的心才会和我们紧紧贴在一起。”刚到任不久的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少平深有感触地说。 
                          智斗老赖   90天追回欠款400万
      恶意逃债现象在法院执行中已不是新鲜事。高新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审慎立案、限制出境、查封资产等法律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今年以来,该院还专门为弃企逃债引发的欠薪案件设立专案组,积极开展处置和防范“两欠一逃”专项行动,及时查控防止被告人转移资产,并通过媒体曝光“老赖”40余人,先后对7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全年共为900名企业职工追逃欠薪达1951.65万元。

      2012年底,某大型连锁超市因拖欠班车租赁服务公司多年租车、车身广告费及员工工资被诉至高新区法院,应租赁公司申请,法院立即对超市内的商品、设备等采取了财产保全。后经法院审理,判令该超市支付租赁公司各项费用4140584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超市迟迟不自觉履行,租赁公司只好于今年6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发现,超市查封后不久便关门停业,有意拖延时间使商品过期贬值,让租赁公司“好看”。预感到“苗头”不对,执行法官张胥卓和法警马益俊整整一个月顶着盛夏40多度高温,不分昼夜对超市内商品进行盘查、清点,果真查出大量食品、饮料等商品早已过期,损失非常巨大。时间就是金钱。顾不上连日加班的劳累,张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起先超市表示授权店长张某代为处理,但却一直不见“下文”。面对申请人期盼的眼神和被执行人的无动于衷,张法官心急如焚。先礼后兵!法院随后向超市发出限期履行通知及财产申报通知,并扣划其在三家银行的125万元存款。刁蛮的被执行人也没有“善罢甘休”,一面提出其无力处理商品交由法院处置,还要撤回对张某的委托,一面暗地鼓动超市房屋出租方催促法院“尽快处理商品,清空场地,要进行再次出租”。
      超市设置的层层“障碍”使案件陷入僵局。若按正常司法程序,评估拍卖需要时间,可每一分钟都会加剧商品的损耗,申请人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法院调查到该超市系一大型购物集团投资,其在江浙沪均有超市,如有履行诚意,处理商品将十分便捷。经研究,法院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被扣留后,购物集团派出两名律师继续向法院施压。张法官没有“动摇”,一边与狡猾的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向其明释法律。终于,法官细致、公正的工作作风让被执行人惭愧不已,主动向租赁公司道歉并达成和解协议,超市商品、设备全部运回自行处理,顺利向房屋出租方交付了场地,分期自觉履行了剩余全部款项。这起历时3年的“骨头案”3个月就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手指被轧断  实习女生获赔10万
      眼下正值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高峰期,学生通过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可以获得宝贵实践经验,为毕业后顺利进入社会打好基础。但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遭遇意外受伤,不仅身心受到损害,维权也相当困难。
      2012年5月,18岁的中专生小莉经常州某机械公司在学校设立的招聘点面试后,正式进入该公司顶岗实习。期间,公司为小莉办理了集体商业意外险,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支付小莉1800元工资。可好景不长,同年7月,小莉在操作锯床过程中,右手大拇指不慎被锯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右拇不全离断伤,鉴定九级伤残。看着自己的断指,想想自己今后的生活及后期治疗所需的大量费用还没着落,花季少女愁容满面。
      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小莉向市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经调查核实,今年1月,劳动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机械公司不服,认为小莉虽为顶岗实习生,但仍系在校学生,与其不存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便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收到复议决定后,机械公司仍不服,于6月21日向高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决定。
      庭审过程中,机械公司坚持己见,不过建议小莉可通过公司已经参保的商业保险或一般人身损害提出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而劳动部门则辩称,小莉是经机械公司招聘面试后才进入公司工作,与公司正式员工一样执行公司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且按月在公司领取工资,事实上已经与机械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事故的发生是公司指导人员要求过高所致。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靳小炎法官看到旁听席上孤零零的小莉心想:这场官司如果简单下判,小莉还将面对民事诉讼、执行等一系列漫长的维权程序,即使胜诉,万一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特定风险而导致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怎么办?还是没有达到“案结事了”的理想目标。考虑到小莉的实际情况,靳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苦口婆心,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功夫终于没白费,9月16日,机械公司与小莉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参照工伤赔偿标准当场支付小莉10万元补偿,并当庭撤诉。小莉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久违的笑容又回到了她的脸上。

                      制售假药  民营医院被吊销许可证
      民营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发展过程中,一些民营医院在利益驱动下,不顾群众生命安危,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及制售未获药监部门批准的“假药”等现象屡见报端。如何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确保老百姓都能吃上“放心药”?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加大对与群众生活和生命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类案件惩处力度,凡涉及食品、药品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一律从严、从快处理。
      常州兰陵医院是我市一家投资2000多万的民营企业,经营多年来效益一直不错,去年却被市卫生局处以包括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原来,去年7月,市卫生局接到举报在对兰陵医院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医院多名人员未取得医药师资格证书却独立从事医药师工作,多名未在该医院注册的中医师仍在该医院开具处方,且有医师从事本专业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仅如此,该医院还存在着门诊等非药学部门私自从事药品购用、调剂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后给予兰陵医院警告、罚款3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兰陵医院不服,向常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处罚决定。兰陵医院于今年5月20日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管理与患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兰陵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医疗安全隐患非常严重,同时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如不予严惩,必将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驳回兰陵医院的诉讼请求。

      目前,高新法院准备就民营医院在经营以及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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