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张某约了一同在常打工的朋友在新北区某饭馆聚一聚。推杯换盏间,张某不知不觉喝多了,感觉有些头晕,起身摇摇晃晃去洗手间。
这个饭馆的洗手间仅有一个厕位,张某刚要推门,发现门上锁了。张某抬脚踹了下门,并对着里面骂骂咧咧:“怎么这么慢,当这是你家厕所啊?”正在里面如厕的男子朱某被惹火了,立即回骂:“你急着去找死啊?”
在外面等了一会,厕所门开了,张某看到朱某出来,一抬脚向对方踹去。可由于喝多了,摇摇晃晃没踢中,朱某一闪身避开了。
张某和朋友吃完饭,正好碰到朱某和朋友也在结账。两人先是口角,后发展为推搡,随后,双方展开了扔酒瓶大战。后来,张某不知从哪里找到一把菜刀,提着菜刀追赶朱某,朱某的手被砍伤,血流不止。饭店员工看到势态越演越烈,一边奋力阻拦双方继续冲突,一边报了警。
事后,经鉴定,对方已构成轻伤,张某赔偿了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5万元,被新北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