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常州富都(香格里拉)大酒店公司总经理亲自为我院民二庭邹沛法官送来了一面“公正高效、保驾护航”的锦旗,以感谢邹法官在不久前审结的一起消费合同中公正高效、为民解忧的审判工作。
江阴某大型集团公司与香格里拉大酒店长期签订了信贷消费合同,江阴某集团公司作为该该大酒店的优质客户,合作期间信誉一直良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但自去年6月份开始,该集团公司杨总在该酒店多次消费后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时结算付款,酒店方员工通过打电话、发函、登门拜访等多种方法催要款项未果,万般无奈下只能诉至我院,要求江阴某公司及时归还消费款10万多元。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被告江阴某集团公司应诉,但被告对酒店的做法难以理解,声称通过诉讼的话一分钱也别想拿到。为了避免双方矛盾继续加深,承办人在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后,决定亲自上门给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人细致耐心、循循善诱的不懈努力,被告终于同意并当场支付了10万多元消费款,双方持续一年之久的纠纷在短短一个月内便得到了解决。事后,原告酒店公司对法官高效负责、细致认真的工作赞不绝口,特意由公司总经理带领酒店经理一行人给我院邹沛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当面对邹法官为企业保驾护航、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做法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