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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消协诉调对接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投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6-06-12浏览次数:
    2016年3月底,区消协向我院发出诉调对接邀请,就一起热水器漏水纠纷请求我院派法官参与调解。
    被投诉人系某著名品牌热水器的销售商,投诉人宋某新房装修结束后,于2015年8月购买并安装了被投诉人的一款燃气热水器。2016年1月底,该热水器发生漏水,造成宋某及其楼下住户家中财物被淹,产生损失。宋某投诉至消协,要求被投诉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因宋某所投诉的系间接损失,双方争议较大,消协遂请求我院派员调解。
    3月底,我院立案庭派出江秋虹、陆丽娜两位法官,前往消协进行调解。法官站在中立立场向纠纷双方分析了案件若进行诉讼将适用的程序、产品质量的鉴定及可能产生的成本,并对损失承担进行了方向性引导。投诉双方当场表示愿意继续沟通调解。后又经多次协调,该案件终于在5月20日顺利调解成功,投诉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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