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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FY2017001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孟河法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7-02-23浏览次数: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孟河法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法庭
招标编号
XBFY2017001
项目估算造价
96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评标办法
详见评分细则
公告时间
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月27日下午17:00
资审时间
2017年2月28日下午14:30
资审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9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
同公告时间
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11楼1110室
投标、开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宋汉平 0519-85177190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徐立 0519-88163189

其他报名条件
(1)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2)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需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单位(现金),交至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财务科1108室
(3)工程评分细则见附件;
(4)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4)投标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将承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
(5)投标安全员C证(1名)原件;
(6)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提供三份原件,格式见附件)
注: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
特别提醒:
①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
②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资审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二
评 标 细 则
 
本工程的评标定标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C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投标报价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四、打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 +1%,扣减0.5分,每偏离-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定标
1、在所有有效投标价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注意事项: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中标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项目负责人)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注: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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