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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江苏法制报》刊出我院陈哲勇法官先进事迹《执着的“勇哥”》 发布时间:2017-01-25浏览次数:

执着的“勇哥”  

       陈哲勇,2010年7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常州新北区法院,在孟河法庭一“扎”就是6年。2013年8月,陈哲勇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他勇挑重担,成为全庭办案的主力军,每年的结案数都在350件以上。法庭实行“繁简分流”以来,他月结案更是多达50余件,庭里的干警们都亲切地称他“勇哥”。 
      “勇哥”办案不单追求数量,更视案件质量为自己的生命。当遇到一些真实性存疑的证据,为了不影响开庭进度,“勇哥”会主动利用休息时间前往调查,加以固定,并对不诚信当事人予以惩戒。曾经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勇哥”在对卷内证据复印件审查时,发现原告提供的误工费证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上,公章加盖的位置距离文字说明内容较远,极不符合加盖印章的一般习惯,而且证明上也没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同时,当事人的工资单上,其他“工友”的签字和原告本人的签字笔迹相似且存在连写的情况。带着这些疑问,“勇哥”立即前往该公司,找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了相关笔录记载。果然,如他判断的一样,原告提供的证据均系伪造,原告也并非该单位的员工。庭审中,在调查误工费时,原告一开始自信满满,自以为准备充分,可是“勇哥”随即出具的庭前所作的调查笔录,使剧情发生了反转,原告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脸色惨白,对伪造证据的事实供认不讳。“勇哥”当庭对当事人予以了严厉训诫。“勇哥”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法规的尊严,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回报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办案三年来,“勇哥”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面对当事人纷至沓来的感谢信和锦旗,面对单位给予的各项荣誉,“勇哥”总是很坦然,对他来说,他仅仅是为了将案件质量办到最好,而他今后要做的也不过如此。 
      “勇哥”是一位对办案效率追求极致的法官。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高压,他在工作中将效率提升再提升。孟河法庭管辖的范围都是乡镇,加之村委、社区的整合,庭上干警对很多地名不熟悉,同时当地人员流动性大,拆迁户也较多,这对诉讼材料的送达造成了很大影响,严重拖慢了结案效率,加重了案件数量的高压。为此,“勇哥”与各乡镇拆迁安置办、村委、社区、物业公司建立了高效的联络机制,是拆迁户的就找拆迁安置办,是地名不熟的就找村委和社区,知其小区但不知其户号的就找物业公司,实践验证了这套方法的实用性和高效性。有一位被告拆迁户,因其身份地址未作变更,原告也无法提供他现在的联系电话,应诉材料的送达工作遇到了难题。可是,执着的“勇哥”没有放弃,他来到派出所调取了被告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随后,前往镇拆迁安置办,利用这些身份信息,通过搜索拆迁安置户的基本情况,确认了被告的父亲在某安置小区置房的事实。不容休息,他便立即奔赴该小区送达,但是房门紧闭,家中无人,细心的“勇哥”发现门口的垃圾桶里有一个废弃的快递包装壳,上面记载的收货人姓名正是被告,同时还附有其联系电话。“勇哥”兴奋极了,马上拿出手机拨打了这个电话,确认对方就是寻找已久的被告,最后送达任务也顺利地完成了。的确,“勇哥”能顺利完成工作有时会有一丝幸运,可正是因为他的执着、不放弃,才会获得幸运女神的那一丝青睐。正是通过不断的寻思路、找办法,“勇哥”办案系统中的案件流转速度大大加快,办案效率大大提升。  (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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