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积极函复新北法院行政庭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7-08-16浏览次数:
7月17日,新北法院行政庭向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2017)常新建字第2号《司法建议书》,该局于2017年8月8日对我院《司法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了函复。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仅诚恳接受我院的司法建议,且表示已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学习《司法建议》书的相关内容,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从接到我院《司法建议书》之日起,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广告牌拆除以及临时设施的拆除等处罚类案件均依法适用听证程序,将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变更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将依法保障其相关权利的落实。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举一反三,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执法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好依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