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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FY2018003新北法院服务器维保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服务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招标编号
XBFY2018003
项目估算造价
14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服务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报名条件
评标办法
详见评分细则
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下午17:00
资审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6:00 
资审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9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
同公告时间
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11楼1110室
投标、开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宋汉平 0519-85177190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徐立 0519-88163189、18018229518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经营范围具有服务器维保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具备CISP系统相关工程师认证贰名及以上;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单位(现金),交至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财务科1108室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
特别提醒:
①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
②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资审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服务要求
根据法院提供的硬件和软件清单范围内的软硬件以及所组成的系统的维保服务,要求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技术服务团队及服务方式:针对本项目要求设立技术服务组,保证人员固定,至少配置服务器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和软件工程师各1名。
2、驻场服务及定期系统巡检:要求提供1名专业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驻场人员需要熟悉法院各类相关应用系统(深信服云桌面系统、审判管理系统、OA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司法统计系统、司法考核系统等),实时解答各类应用系统的使用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每个月指派高级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预防性检查与维护,排除系统的隐患,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并提供服务报告。每季度组织公司总工在现场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分析相关硬件运行维护报告并对改善系统运行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3、故障修复
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在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理。
(1)硬件设备排除故障服务:如用户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在3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2)软件系统排除故障服务:如用户软件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在3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3)备品备件:涉及到需要更换的配件,能够提供备品备件。
4、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必须提供7×24小时响应,紧急故障处理必须在3小时之内赴现场处理。不需要更换备件的条件下应在3小时内解除故障,需要更换备件时应在24小时内解除故障。
5、关键业务运行保障:必须根据用户要求,派遣工程师提供在关键业务时段的现场软硬件运行保障。
6、容灾系统的演练与响应:结合现有的容灾管理系统,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并做到定时的日常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7、系统集成、迁移、变更及优化硬件系统:根据法院需求,完成硬件系统和设备的添加、拆卸、配置及优化工作。如果机房搬迁,需负责将法院所有系统设备(含本项目以外的硬件设备)完成迁移;根据法院需求,现场提供软件安装、配置、升级、优化、集成等服务,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8、咨询及培训服务:在维保期内必须向用户提供7×24小时软硬件技术咨询,必要时提供技术专家支持;须向用户提供核心系统范围内的技术培训,使用原厂培训教材,到现场培训;提供针对用户信息系统管理相关人员赴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级别、培训人数、培训地点、是否原厂培训、相关费用测算、是否有偿提供等。
9、维护档案:在服务期内应据实建立全面、细致的维护档案。所提供的每项服务工作均需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二
评 标 细 则
本工程的评标定标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C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投标报价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四、打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 +1%,扣减0.5分,每偏离-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定标
1、在所有有效投标价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注: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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