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姚昀承、邹文峰: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陆仁明与原审被告民姚昀承、邹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1民再127号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9)苏0411民再127号
承办人:卢云云
电话:0519-8519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