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顺利对银河湾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置
发布时间:2019-08-02浏览次数:
2016年9月1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常州华星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在新北法院的主持下,华星公司先后在2017年1月14日及2017年8月26日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在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审议表决通过了华星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会后,破产管理人向新北法院申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华星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但数次拍卖均流拍。
华星公司的债权人人数较多,公司的资产不能迅速变现,对各位债权人的影响较大,也较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新北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新北法院主动监督,并要求破产管理人加快破产财产的变价工作,同时一定要保证资产的安全。
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先后多次与多家意向买受人进行了接触、谈判;但从与几家意向买受人谈判的过程看,意向买受人本身没有自有资金,都是希望以支付小部分款项后将破产财产销售后回笼资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分析认为这样的付款方式存在较大风险,很有可能影响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为此法院多次与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从保护资产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出发,指导破产管理人对意向买受人进行删选,最终破产管理人决定将华星公司的破产资产协议变卖给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号,在新北区政府、新北法院相关领导的见证下,管理人以协议变卖的方式与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将华星公司的破产财产顺利出售给了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银河湾破产案件的进一步推进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后期,法院将继续监督并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