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财断血”——新北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做好人民司法的必答题。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新北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统筹部署下,深入开展“打财断血”工作。
一是加强协作,密切部门衔接。与刑事审判庭密切沟通,准确掌握被告人罚金缴纳情况和退还赃款情况,第一时间立案执行,基本实现移送材料接收当日完成执行立案。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深入协作,合力做好被告人所退赃款赃物的移交及发还工作,目前已从公安机关接收汤某明恶势力犯罪集团退出的赃款20万元。
二是深入研究,统一执行标尺。开展“周六学习日”活动,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统一对“打财断血”工作的认知。认真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就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区分处置等财产刑执行常见易发问题,开展实务讨论,明确执行标准和尺度。
三是全局参与,实施精准发力。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等网络技术手段和现场调查等传统手段,快速全面掌握被告人财产信息,统一做好查控工作,推进“打财断血”工作集约化、精准化。执行局三个执行团队全员参与,针对重点案件配强执行人员,加强团队内与团队间的协调工作,确保精准发力。
四是深挖彻查,确保打出实效。坚持打狠、打实、打出成效。朱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缴纳罚金72万元。移送执行前,该团伙成员共计缴纳罚金7.3万元,尚有64.7万元未缴纳。新北法院执行局通过劝解被告人亲属等方式,一周内追缴到位罚金56万元。除刘某永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8.7万元罚金,且经承办法官赴外地现场查实确无履行能力外,其他被告人的罚金均已执行到位。 汤某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缴纳罚金76万元,并退赔被害人444078元。移送执行前,被害人已获同案人(另案处理)退还的127242元,汤某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两名被告人也向公安机关退出共计20万元的赃款。针对尚未到位的罚金和赃款,新北法院迅速出动,成功查封两名被告人位于南京的两套房屋,并委托外地法院查封两名被告人的两部车辆,有效控制被告人财产。同步启动赃款发还工作,有序发还公安机关移交的20万元赃款,全力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五是接受监督,提升执行公信力。坚持让“打财断血”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对每一笔入账和出账认真登记、附列说明,向被害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告知投诉举报专线。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明确重要事项必经合议庭和法官会议讨论决定,确保“打财断血”工作公平、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