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生当事人在法庭自杀事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11月20日上午,常州市中院法警支队领导葛少华、赵弋军、许森一行莅临孟河法庭进行专项安全督察。
此次督察重点从三个方面对孟河法庭警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一是检查对事故通报内容的传达和落实是否到位;二是检查法庭安检处警用装备是否齐全,身份登记、违禁品的检查及处置是否到位,特别是“各类液体经安检后,一律不得带入法院”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是检查驻庭法警处置法庭各类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有效,安全警务工作台账是否规范完整等。
督察人员在检查完孟河法庭的警务安全工作后予以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督查过程中看到的驻庭法警处置审判法庭发生当事人争吵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时的表现进行了赞赏。另外,督察组结合孟河法庭实际,对于进一步开展好法庭安保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安全工作防线,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在安检处增配存包柜,应急棍等。对于表扬和建议,孟河法庭将立足现有条件,积极改进完善,一如既往的做好安保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法庭各项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