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发布时间:2020-08-24浏览次数:
近日,新北区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张某冒用冯某的身份证件在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1本。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张某使用该护照共计出入国(边)境 10次。
2019年9月,被告人张某准备从常州机场出境前往澳门转泰国时被边防检查站查获。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新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