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新北法院召开了常州新区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受理常州新区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新北法院监督指导管理人完成了接管工作,并对新业公司进行了资产清查、债权审核等。会上,管理人向出席会议的债权人通报了接管后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该案的合议庭通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在管理人作破产清算工作报告后,进行了会议小结。
由于时间紧,法律关系复杂,债权人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新北法院民二庭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及时与新北区新桥镇政府取得联系,并得到政府全面的配合与支持。同时该院民二庭联合法警大队、办公室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前期筹备工作,针对债权人会议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性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经过周密的前期准备,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破产案件得以顺利推进,为全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