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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开庭 防疫办案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刑事案件的提审、开庭等工作在客观上受到了影响。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新北法院刑庭通过市中院与市看守所的远程视频系统,对符合开庭条件的案件适用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案件承办人提前梳理符合远程开庭条件的案件,在征得羁押被告人同意后,按照“网上预约、电话沟通、远程审理”的原则,依托市看守所远程视频系统,通过市中院网络中心进行预约,在本院适用远程开庭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截至五月底,已顺利完成对31件案件31名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工作。
      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羁押被告人进行开庭审理,体现了坚持依法公正与高效便捷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优化了办案程序,兼顾了疫情防控和刑事案件办理,确保刑事案件审理不停歇,能够有效防止被告人超期羁押情况出现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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